過完十八歲生日的兩天後,我就死了。真慘,這麼一來,我的生日和忌日只差兩天而已。不過,對於一個已經死去的人而言,生日也不是那麼重要了,我想再過不了多久,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會記得10月16日應該要買蛋糕、吹蠟燭,還有,我是天秤座的。

  阿旭從來不記得我的生日,他只記得球賽幾點幾分開始、什麼時候在哪裡集合,他甚至不會忘記教練交待他一天要練球幾次。我很生氣,所以十八歲生日那天就跟他吵架。

  「你失約了!你是騙子!大騙子!」

  八吋的香草蛋糕上還插著熔盡的蠟燭根,我把它狠狠丟在阿旭身上。

  「對不起啦!小艾,我以後不會忘了,真的。」

  他沾了一身爛蛋糕還拼命道歉的模樣真狼狽,可也激不起我半點同情。

  我用早熟而冷漠的口氣回答他:「你以前會忘,今天會忘,以後也會忘的。」

  「妳不要那麼說,我以後真的不會了,不然……」

  他詞窮得發現那些保證根本說服不了我和他自己,所以提出可笑的建議:

  「不然我現在再去買蛋糕,還有兩個小時才十二點,趁妳生日還沒過我們再慶祝一次,好不好?」

  「喂!你真的不懂?不是蛋糕的問題,也不是生日的問題,是你根本不在乎!我滿十九歲的時候你一定照樣重蹈覆輒!」
  
  我氣壞了,三秒鐘過後,決定耍無情嚇嚇他,我開始把事先準備好的拉砲、數位相機、牆上的彩帶一一塞進背包裡:

  「你讓我覺得有沒有我這個女朋友都無所謂,你還是可以活得很好,那麼,當初你幹嘛要追我?」

  「小艾,妳別……」

  「我們或遠或近,對你來說都沒差吧!我們不要再見面了,以後電話聯絡吧!」

  我簡直酷斃地拎起背包走出他的公寓大門,沒想到,這一次真給我說中,兩天後,我們再也見不了面。

  死因不是最常見的車禍。為了徹底遠離那個豬頭,我和朋友去登山,帶了一堆畫具,畫畫讓我的藝術氣質提昇不少,跟阿旭談戀愛,到後來只會害我的EQ直直落。

  總之,事情的來龍去脈很簡單,我顧著丈量眼前的風景,沒注意腳下就快踩空,不一會兒就這麼摔入六層樓高的斷崖下(如果責怪政府沒設警告標誌,是不是可以申請國賠啊)。

  搜救人員在三個多小時候內就找到我,可惜已經來不及了,我的身體變成我從未想像過的冰冷,手腳因為多處骨折而呈現不自然的彎曲,不幸中的大幸是,費盡心思保養的臉蛋只有一點擦傷,看上去就跟睡著沒兩樣。

  阿旭並沒有見到蒼白的我,那是另一件值得慶幸的事,爸媽並不知道我們在交往,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他。我說過,我們從此再沒見面,阿旭來找我的時候,只能和石碑上的相片面對面,那張相片並不是我最喜歡,卻是阿旭在清境農場幫我拍的。他神情呆滯看著照片中的我,手拿一束垂頭喪氣的香水百合,瞧!他又記錯了,我喜歡的花是桔梗,瓣緣絢染著靛紫色的環漸漸往下變淡、變潔白,不是靛紫色的桔梗不行喔!我畫過好幾幅,他每次都記不住名字。

  「桔梗,桔梗啦!你寫一百遍算了!」

  「這名字好難喔!妳怎麼不去喜歡玫瑰、滿天星那種花?桔梗、桔梗……」

  我不是真的要他把花的名字背起來,我是喜歡看他努力討我開心的模樣,阿旭是打籃球的,本來就不適合與花為伍。

  他穿著鬆垮的球衣和中短褲真是帥氣!每一個投球姿勢都能射進我心坎裡,高中那三年,我常常趴在二樓教室外的護欄看他打球,那時候只是單純地欣賞這個鄰家大男孩,從沒想過我們會交往超過兩年以上,就跟我從沒料到自己會摔死一樣。

  「都是我不好……」

  不期然,我聽到一種微弱的聲音飄了過來,阿旭的頭垂得更低,低到我看不見他表情,我靜靜站在不遠處望著他,良久,他舉起另一隻沒拿花的手,按住左半邊的臉,就這麼定格,然後,他的背部輕輕抽搐起來,十分痛苦的樣子。

  上次見到這麼傷心的阿旭,是在一場重要的球賽,因為他的失誤而以一分之差飲恨敗北,我沒敢接近,只覺得被他的難過傳染得厲害。然而,儘管再怎麼傷心,我的眼睛依舊乾涸,我想,沒有溫度的人是無法再使任何情感融化成水。

  「不是阿旭的錯啊!」

  我想這麼告訴他,可他當然聽不到我的聲音,聲音化成了風,掠過他前額,讓飄動的髮絲溫柔輕撫他濕潤的臉頰。

  我就在這裡,他看不到我;我望得見他,卻觸摸不著。

  那個無能為力的時刻,我才真正意識到,龐然無邊的距離在我們之間蔓延、擴散。





  對於死亡的感受,我已經不怎麼有記憶了,我在意的是,明年的十九歲生日我會更孤伶伶,只能一個人像斷線的風箏在空中飄蕩,為自己唱首一點都不快樂的生日快樂歌。

  其實,我的存在並不完全被這個世界忽略,最近我發現乖乖似乎感應得到我。乖乖是我和阿旭一起養的米格魯,我住的學校宿舍不准養寵物,所以乖乖就住在阿旭那裡。

  我來的時候,原本在打瞌睡的乖乖會突然睜開眼,動動牠黑亮的鼻頭,然後原地站起,緩緩搖起尾巴。阿旭見過牠這個樣子幾次,莫名奇妙跟著環顧四周,蹲下身摸摸乖乖的頭,納悶地問:

  「你在看什麼?」

  自從知道乖乖是我跟這個世界唯一的薄弱聯繫,我便比較不把我那腐敗中的骨骸放在心上。我會輕飄飄來到牠跟前逗牠玩,乖乖沒辦法撲到我身上,只好猛搖尾巴。倒是阿旭仍然無精打采,他很少去球場,偶爾只在房間裡轉轉橘色籃球,而且,話更少了。

  阿旭說:「都是因為我把重心放在籃球,沒去注意小艾,她才會生我的氣,跑去山上,然後……總之,我不打球了。」

  他自己編出一套不合理的邏輯,慢吞吞說給球隊經理聽,我不願意他這麼想,卻更討厭他向球隊經理訴苦。經理是個漂亮的女孩子,叫儀君。

  「小艾如果知道,一定也不希望你這個樣子。」

  雖然這句安慰話很老套,但正道出我的心聲,我要阿旭記得我,也要他快樂地笑,贏得每一場球賽,儀君和我有相同的心情。

  她挺男孩子氣的,留了一頭長髮,一到球場便會以熟練而飛快的速度將稍微鬆亂的長髮束成低矮馬尾,她的手指動作細膩而漂亮,很能跟隊員打成一片,就跟哥兒們一樣。不過,我還活著的時候就察覺到,儀君也喜歡阿旭。

  結果,阿旭聽了儀君的話,我離世後的三個月便振作起來,速度之快讓我有些失望,我在這傢伙心裡還真沒份量。倒是阿旭也沒喜歡上儀君,我看得出來,他會跟她說冷笑話和聊天,可情感淡得不足以將她放在心上,他發呆的時間變長,有時會若有所思地撫摸我送給他的黑色護腕套,一個人很孤僻,側臉寫著淺淺憂傷。寂寞的神情,我頭一次見到,我的背後並沒有長出天使般的翅膀,卻總是熱心飛到他身邊相依陪伴,有時候也跟他講講話(因為他聽不見,所以也算自言自語)。

  「我好無聊喔!阿旭,昨天去美術館看畫展,可是你不能陪我去,我看得不怎麼專心,因為當我想找人說話的時候,不知道誰才聽得見我……」

  話還沒說完,阿旭忽然穿越過我,走去廚房找礦泉水喝。我嚇一跳,那樣的動作令人毛骨悚然,最可怕的是,我還是感覺不到阿旭。

  他很想念我,而我也很想念很想念他的時候,我會想像阿旭36.5℃的溫度,小心翼翼擁抱他的身體。然而對阿旭而言,竟是空氣中的一道涼意,他縮縮肩膀,拉上羊毛被,繼續他的贏球夢境。

  大家都說,活著的狗強過死掉的獅子。就算是活著的螞蟻也遠遠勝過我,我連一絲絲的思念都無法搬運半吋哪!

  我傷心欲絕,衝到屋頂上,可是我已經哭不出來了,只能蜷曲坐在圍牆,啜泣許久,直到黎明的萬丈曙光穿透我透明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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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