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人只要不放棄,不停地、拼命地懷抱希望,即使一再落空,即使是再渺小的心願,有一天也會得到回應。不過,那是騙人的。

  還常聽長輩說,長大以後,就會變得比以前更勇敢、更堅強,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過,那也是騙人的。

  其實不用聽說,許多人都相信,只要很努力很努力地生活,咬緊牙關,再怎麼辛苦,將來一定會得到幸福。那還是騙人的。

  2008年的秋天,我的二十九歲即將結束,住在高級的公寓大廈,用百萬名車代步,交過幾個條件不錯的男友,在別人眼中是事業有成的企劃經理。我過著和以往截然不同的生活,然而卻不能確定這樣的我……是不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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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最近,對於某些事愈來愈困惑了,比方說分手。

  就算牽過再多不同的手,也不曾有過「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情感,因此縱然聽見對方提起「分手」那兩個字,感覺上就像是兩隻手不再有理由緊握在一起,如此而已。

  「沈晴,妳有在聽我說嗎?」

  自窗外收回視線,我看看燭火對面那個和外頭夜景一樣虛幻的男人,繼續低頭把瓷盤上的沙朗切成細塊:

  「有啊!好啊!」

  他不再作聲,我於是第二次抬頭望向他失落的表情,知道他在等待我的一點猶豫或難過,可是我辦不到,似乎自從大學時代狠狠失戀的那一次起,就漸漸對分離這種事感到無動於衷了。

  兩個人分開以後,會刻意或者下意識地避免見到對方,即使真的不期而遇,充其量也是一陣逞強的短暫寒喧罷了,我不怕分手。

  「對了,你以前送我的項鍊和手錶得還給你,我再找時間……」

  不等我說完,像是要極力表現男人的風度般,他立刻接話:「不用了,既然是送給妳,就是妳的。」

  我稍稍停頓一下,擱下刀叉,這盤沙朗很美味,可惜這種場合實在不適合好好享受美食。拿起酒杯,剔透如寶石的紅酒滑動,我照見自己適切彎起的嘴角倒映在漾起的弧度上。

  「還是還給你吧!我不是念舊的人。」

  已經有三年不曾回老家了,反正回去也沒有人歡迎;我也不跟從前的朋友聯絡,朋友早就不是朋友了。

  「過去」是沒有用的時光,印象中也沒有什麼好的回憶,我把一切都放棄,只往前看,才能過著人人稱羨的生活。小時候嘲笑過我的人,現在一定認不出我就是當年那個沈晴吧!

  不過,我不會回去了,無論是成長的地方,還是那一段被拋在腦後的日子,都回不去了。

  這是一個繁華的城市,愈夜愈美麗,容不下一丁點純粹的寂寞,我在這裡很好。

  儘管如此,「過去」,還是找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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