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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內容-架構】


1. 骨架:至少先定好三大點:起頭、 中間高潮/衝突、 結尾。

 (1) 起頭:主角們如何交集。

  在故事的前幾章陸續交代出場角色們的身家背景、個性等等基本資料,以及角色們彼此的關係。盡量避免介紹得像屢歷表上寫的,最好能在故事進行當中順勢讓讀者了解那些事。


 (2) 劇情轉捩點、 伏筆、 衝突。

  一個故事如果沒有轉捩點,讀者很容易在平順的過程中打起瞌睡。適時地放入一些引人遐想的伏筆或是製造緊張的衝突,是必要的。《龜兔賽跑》的故事中,兔子跑去睡覺就是一個轉捩點,不然牠大可按照常理一路跑贏賽跑的;《夏日最後的秘密》裡的顏立堯和明儀分手也是一個轉捩點,否則一對郎有情妹有意的情侶不是本該繼續交往下去?

  太理所當然的故事發展,不僅讓一本書失去吸引人的趣味,也容易淪為所謂的老梗,老梗不是不好,但不精采的老梗就是敗筆。


 (3) 結尾:收拾善後。

  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種經驗吧!看一齣電影或一本小說,原本興致昂然,看到結局時卻很想翻桌,因為結局處理得太糟糕。不論是喜劇或悲劇,絕對要避免突如其來的發展,有的是交代不清便直接跳去收尾,有的則是劇情太過急轉直下(前文拖得隴長,收文又收得太快),有的則是不合理的發展,比如灰姑娘的姐姐忽然願意送灰姑娘一件禮服去參加舞會,但讀者都知道她姐姐根本不是那種個性的人,太扯了!

  至於結局該怎麼做才能收得漂亮,請原諒小女不才,這方面沒研究,不知道該怎麼用文字說明,這一點就不多闡述了。



2. 精神:能夠貫徹頭尾的靈魂。

 (1) 故事主旨。ex: 《傲慢與偏見》

  一個故事有其架構,那也相當於它的骨架,那麼,理當也有個靈魂在裡頭。那個靈魂有可能是作者想要點出的主旨。比如《傲慢與偏見》,它的書名就是它的主旨,不僅僅是代表兩個不同個性的人,還有那兩種個性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以及所衍生出來的事端,至少我們就知道一個傲慢、一個有偏見,讓他們彼此誤會,繞了一大圈才情人終成卷屬。這不是架構,而是我們透過故事所了解的現象或道理。


 (2) 藉由角色的背景和經歷而發人省思。 ex: 《現在,很想見你》

  另外這一種故事的靈魂可能一開始不容易看得出來,不像《傲慢與偏見》那樣開門見山地就讓讀者知道一個傲慢的男主角和一個有偏見的女主角會激蕩出怎樣的衝突,這一種靈魂必須等讀者讀完整篇故事,才會慢慢明瞭它所要告訴我們的涵意。比如《現在,很想見你》,當我們讀到最後就會明白,當你知道有值得珍惜的人事物存在,死亡就不算什麼了,為了擁有那些寶貴的事物,便有勇氣去接受未來,即使它並不是美好的收場……我想大家一定還有其他感想,我就不多說了。有些故事靈魂是一種感觸。


3. 關於篇幅:如果你的構思適合中篇小說,就別硬撐成長篇小說,這樣容易流於空洞、後繼無力。

  常常有網友說他的故事總是寫不長,但,你又何必非得寫長長的故事呢?如果你所構思的故事三萬個字就可以寫完,就別勉強它變成十萬字的長篇小說,這就像你手中只拿到十塊積木,就別貪心想把它們蓋成高塔,一幢小房子也不錯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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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