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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說,一份稿子,編輯大約要重覆看過五遍,第一~二遍是審稿,後三遍是校稿。我當下這麼回答:「同一份稿子要看五遍,會看到吐吧」,編輯不好當,對不對?在校稿的階段,編輯就會幫忙找出錯字、抓Bug、順句子等等,照理說,人家都這麼辛苦,寫完的稿子可以安心丟給編輯了吧!XD

 

  可是,我每一本書,在寫完初稿以後,一定會把稿子印出來,從頭到尾再檢查(學生時代寫考卷的說法)一次以上。就現在這本《儘管如此的我們》來說,稿子邊寫邊貼到部落格這邊之前,會把要貼的段落事先潤過。故事全部寫完,部落格貼文的進度是在第五章完畢,那我就把第六章以後的內容列印出來,邊看邊改到最終章。最後呢,再把整份完稿重新列印一次,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如果時間允許,這之後我還會在電腦檔案將故事快修一遍(可惜這次沒這個時間)。

 

潤稿.jpg

 

  這麼自虐,不是不信任編輯的工作,而是我不信任我自己的初稿啦!我對自己的寫作習慣有自知之明,贅字太多、重複語詞太多(錯字就不用提了,一定多)()。昨天一完成潤稿工作,我把原來135099字的字數刪到現在是132723字,感覺清爽多了。

 

  除了文字上的修正以外,我堅持自行潤稿的另一個原因是,靈感先生在我修稿的時候特別喜歡來陪我,有時會突然出現「啊,這裡可以這麼寫」的念頭,然後把原本不是太滿意的句子或段落,調整得更賞心悅目。我甚至有過將本來安在第十章的整段句子,直接挪移到第十一章去,讓它出現在對的地方,我覺得身為作者有做好自己的工作了。

 

  以上都是我乏味的碎碎唸,因為重覆看自己寫過的稿子還真的挺乏味。星期四那天,生平為了這乏味的工作向公司請假一天,就為了可以專心在家把剩下的潤稿做完,因為編輯說十五日的中午前要把完稿給她 QQ。在星期三晚上我已經努力拼到十二點半,隔天七點半繼續開工修到中午十二點,那時其實還有五分之一的部份還沒看完,但先把那版本寄給編輯作活動使用,然後修到二點半,完稿,寄出更新版後我立馬補眠去 ()

 

  真的希望你們會喜歡這個故事,編輯和我都很用心,即使到時候真的、真的、真的還是被你們抓到失誤,請包涵眼殘的我,盲點大魔王……是存在這個世界上的。

 

  接下來,我會找時間開始把在部落格已經貼過的《儘管如此的我們》慢慢更新為潤飾後的版本,然後,我有說過八月是我當值日生嗎?^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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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