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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站在離我不到二十公分的位置。我們兩個剛剛還盛氣凌人,現在甚麼也說不出來,尷尬沉默。

老四伸出放在口袋裡的手,拾起我一綹長髮,低喃:

「頭髮濕了,還是戴上帽子吧!」

四周好寂靜,看著自己髮絲纏繞般攀在他修長的手指,繾綣依依的姿態,忠實反應出我此刻的心境,不希望他發現,我只好低著眼,就怕緊張到無所適從的視線也把我出賣了。

三三兩兩的雨點還沾在頭髮上,他細心幫我拍掉,然後將我的帽子拉上。

男朋友式的舉動,讓我小鹿亂撞到不行。

「喔。」我自己再將帽簷往下拉一些,如果可以,希望它能遮住我爆紅的臉。

「就算戴上帽子也不能戴得太低,這樣會看不到。」

啊?真龜毛。

「我看得到路就好。」

「不是說妳,是我。」他將帽簷撐高,輕笑:「這樣才看得到臉。」

我覺得我的臉又被轟炸過一次……

「雖然上次在醫院剛看過,不過還是覺得有一百年沒見到妳,所以明天一起吃個飯吧!」

「甚麼?」他的思路好跳躍。

「我今天和蕭邦他們有約,明天沒事,明天一起吃飯。」

「明天我要去南投員工旅遊,星期天晚上才回來。」

一開始他不了解什麼員工旅遊,但很快就聯想到。

「妳是說鐵板燒店的?那表示要和單眼皮一起出去玩囉?」

哇塞,敵意真明顯。

「是和阿倫前輩還有其他前輩們一起出去玩。」

我鄭重糾正:

「小純也會去,這是一個多月前就預定好的。」

「我管有誰會去。連約妳吃個飯都約不到,有天理嗎?」

「我又沒說不跟你吃飯,就不能等我回來?」

老四很明顯的不平衡,沉吟半天,勉為其難:

「好吧!妳去,不過,遇到打架那一類的事,不能再出手了。」

他的勉為其難還不減分毫的霸道,今天竟覺得那份蠻橫怪賞心悅目的。

我笑咪咪逗他:「你想說,以後只能當你保鑣對嗎?」

可是卻挨罵。

「笨蛋!妳知不知道上次看妳被打,這次又看妳躺在醫院,本大爺多擔心?不准當什麼保鑣。」

我甜滋滋抿起嘴角,他讓我笑得不太好意思,試著趕我走:

「妳不是趕著去社辦?快去吧!」

「嗯。」

我點點頭,轉身離開,這次離去的腳步是輕快的,像踩在雲朵上。

等等,還沒確定吃飯的日子吧?我站住,瞧瞧剛往另一個方向啟步的老四。

「老四!」

他回過身,困惑等待。我一邊倒退走,一邊凝視他,就算只是多看幾眼,幸福感也會增加耶!

「星期天晚上!」他等著,我喊著:「一起吃飯吧!」

老四漾開的笑臉,把雨天都趕走了。

這一次,他並沒有和我一樣大聲嚷喊,而是以一種份外溫柔的語氣半催促道:

「快去吧!別淋雨了。」

我再次點頭,這才心甘情願朝社辦跑去。我跑得很快,要宣洩掉胸口快滿溢出來的歡喜和不敢置信

用雙手輕輕掩起情不自禁的笑靨,我想今天晚上是睡不著了,我想我真的很喜歡老四,我想……

原來還有一種奇蹟,發現自己愛上一個人,而他也正好愛著你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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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