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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儘管如此,幸福,有時候也泫然欲泣……

 

「前輩以前在監……監獄裡面,沒甚麼人會去看他,沒有錢,也沒辦法幫自己買厚一點的被子,他說冬天總是過得很冷,冷到都有心理障礙。」

有一次和小純逛街,她提起阿倫前輩怕冷的原因。

「原來是這樣。」

「老實說,前輩的過去,我到現在也不能想像一分一毫,我們兩個人的成長環境真的相差太多。」

我們兩人手上各拎著裝有食物的塑膠袋,在夜市街道上隨性地走,穿梭在人群裡,她忽然轉進一間毛線店。

我待在門口環顧店內五顏六色的毛線球和好多毛線作品,心想女紅也不是我所能想像的世界啊!

小純興高采烈拿起藕色和靛色的兩球毛線過來問:

「妳覺得哪一種顏色適合前輩?我想織毛衣給他。」

「咦?」我被問得措手不及:「阿倫前輩啊……這個不錯。」

我隨手指向藕色,其實只是單純想看冷面笑匠的阿倫前輩穿起這種近似粉紅的衣服會是怎麼樣。

小純很認真地將藕色毛線反覆端詳,再把架上其他顏色瀏覽一遍,最後一口氣買了十顆藕色毛線球。

「也許,前輩的過去我永遠也瞭解不了,但是從現在開始的未來,一定不會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小純搖晃手上裝滿毛線球的紙袋,自信滿滿宣告:

「我要好好參與他以後的日子,就像打毛線一樣,把我織進他的生命裡。」

這是打哪來的氣魄……現在的小純叫我既錯愕又感動,「把我織進他的生命裡」這種話,是愛情的力量使然嗎?狗狗怎麼會變得這麼勇敢了呀?

那個晚上回到住處,和小純一起解決掉鹽酥雞和蚵仔煎,又跟老四講完二十幾分鐘的電話之後,我坐在書桌前煩惱。

說起來,老四的生日在八月,想準備生日禮物送他。人家先是送我一條星星月亮的項鍊,交往後又送一堆禮物給我,所以給老四的生日禮物也不能含糊。

「嗯……可是什麼都不缺的人,好難送喔!」

苦思到第五天,我終於想起一位救星:「吉米佩奇!」

老四的吉他手偶像,吉米佩奇,活躍在五零年代,是齊柏林飛船的主音吉他手。老四曾經提過,想在客廳掛一幅吉米佩奇的海報,不能俗氣,要特別的。

那一個禮拜,我找遍店面、還有網路賣家,淨都是大同小異的吉米佩奇,一點都不稀罕。

除了要找到合適的海報,還得知道尺寸大小。不過這個容易多了,我在一次打掃802號房的日子帶了皮尺,量好那面牆的面積。

自從和老四交往,打掃時多了一分罪惡感,那來自我沒能對男朋友坦白所有的事。

「嘿!你知道嗎?其實幫你打掃房子的人是我耶!」

如果這樣對老四說,他反問「妳為什麼之前都不告訴我」,我一定答不出來,而且感覺會很糟。可是像現在隱瞞不說,繼續再他的住處打掃,也沒有誠實的坦然。

「怎麼辦?該怎麼說才好……」馬桶刷到一半,還不小心讓煩惱脫口而出。

早在一開始發現802號房的主人就是老四的時候,就應該把握時機坦承一切才對,一旦閃躲,就再也擺脫不了逃避的命運。

我拎起水桶、推開門,正好和客廳兩位不速之客面對面。

咦?他們是誰?一位是穿著體面西裝的中年男士,另一位則是一身駝色套裝的美麗婦女,他們對我也滿腹狐疑。

這兩人是怎麼進來的?小偷?正想朗聲質問,霍然想起他們的臉我都見過!

男人是在電視上出現過的立委,他是老四的爸爸;女人則是老四的媽媽,就是她在清潔公司親自雇用我的。

哇!慘了啦!平常都記得戴口罩,就是怕有突發狀況,怎麼今天偏偏忘記呢!

現在肯定反被他們當作不速之客了,該怎麼自我介紹?我是老四的女朋友……?會不會太唐突?還是直接說我是老四的學校同學就好?哎呀……還穿著圍裙,得快脫掉……

「啊!她是來打掃的。」

豁然開朗的口氣,老四媽媽對她老公說明:

「今天剛好是打掃的日子。」

「現在清潔工都這麼年輕?」老四爸爸再次怪疑地給我一眼,便回到他的手機上。

我閉上嘴,低下頭,快速繞進廚房,開始清潔這塊區域,他們並沒有放低音量的對話清楚傳了過來。

「聽說光磊最近交女朋友,剛剛第一眼我還以為是她呢!嚇我一跳。」

「怎麼可能。」

「我剛剛請你打電話給光磊,你打了嗎?一直在滑手機。」

「光磊又沒接電話,吳立委正在找我講上次都更案的事。」

「難得來看他,怎麼不在家?我再打一次。」

「這個時間大概在上課吧!」

「不會在約會吧?如果是,就請他帶過來讓我們看一看。光棋交了彤艾這麼優秀的女朋友,身為弟弟,眼光應該也不會太差才對。」

我停止沖洗杯子的動作,接著聽見手機按鍵的響聲,心裡七上八下,拼命祈禱老四別接電話。

「還是沒接。」老四媽媽揚聲過來:「小姐!這位打掃的小姐!」

我慢半拍才會意到她在叫我,拿著菜瓜布走出廚房,她彎起和善的微笑:

「今天好像會下雨,麻煩妳等一下把外面的衣服收進來。」

不確定這算不算打掃內容之一,老四爸爸用那樣質疑的眼神反看她一下。

「好。」我還是乖順答應。

「我們要先走了,我記得清潔費是一千塊吧!」

她從包包裡掏出一張一千元鈔票,隨後在鞋櫃上發現老四事先留下的工資,又把鈔票收回皮夾,另外放了一張一百元:

「辛苦妳了,這給妳買飲料。」

「啊……」我想上前阻止,她給我一道回眸。

那個眼神,不容許我拒絕,因為一百塊是賞給我的,是一份慷慨的好意。

他們兩個擺明不想多浪費時間在兒子不在的802號房,一前一後離開,我還能聽見他們在門外的交談。

「這個這麼年輕,會不會掃啊?」

「我問過光磊,他說這個很認真,大概家裡缺錢才會接這種工作吧!」

然後他們的聲音就再也聽不到了。

我待在玄關一陣子,想到工作還沒做完,匆匆走回廚房繼續忙。

工作結束,路經鞋櫃,我拿走那一千塊,卻對那一百元的紙鈔陷入一種難受的糾結。

老四的爸媽用「這個」來稱呼我,用「這種工作」來稱呼打掃。對他們而言,我和這份工作,太……不堪了。

可是我,並不是因為想得到額外的施捨才把工作做好,是因為那是我的責任,是因為我喜歡老四。

我停止注視那張一百塊,穿好鞋,快步離開大門。

逃進電梯,連按兩次關門鍵,只希望快點將自己關起來。

明明很有骨氣地將一百塊留在802號房,為什麼還會覺得如此難堪?

不停下墜的電梯,如果可以把我載到地底下掩埋起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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