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在這裡聊過關於小說創作的二三事,其中包含所使用的人稱問題。睽違三年,終於又好好寫完一部新故事 《儘管如此的我們》,對於「人稱」再度有感而發。

  先說結論,我不太喜歡用第一人稱。就算如此,還是要強調,人稱並沒有孰優孰劣,全憑那個故事適合什麼,用對了,就是錦上添花。當初想要深刻呈現《儘管如此的我們》中的瑞瑞從自卑心境到豁然開朗的轉折,,再加上希望讀者可以和瑞瑞一樣想盡辦法隱瞞自己是802號房的打掃伯母,所以我選擇了第一人稱。

  知道用第一人稱書寫,最麻煩的是什麼事嗎?當你要描寫其他角色的想法或感覺時,必須加上各種揣測用語,比如, 「似乎」 、 「好像」 、 「猶如」 、 「一般」。 「他好像一點都不高興,掉頭就走了」,「她似乎什麼也沒想地點點頭」,「他累壞了一般,倒頭就睡」。那些揣測用語是不能省略的,因為第一人稱不是對方,不能百分百知道對方的想法和感受。其實日語也有類似的文法,當要提及對方的想法時,文法就得換別的句型,「我想買這台車子」和「他想買這台車子」的句型用法是不一樣的。

  所以,當我在寫《儘管如此的我們》時,經常要回頭為我寫過的句子補上「似乎」 、 「好像」等的揣測用語,一次兩次便罷,但十五萬字下來,超傷神!更別提其他角色發生過什麼事、遇到了什麼人,這個第一人稱都必須以「聽說」來得知(除了親眼目睹外),於是其他角色的活動就相對受限。

  最近買了兩本其他出版社的網路小說回家拜讀,很巧的,那兩本都是以第一人稱書寫。兩位作者的文筆都很好,其中一位,文中出現好幾個身為第一人稱的主角不太可能會知道的描述,通常就是沒加上「似乎」或「聽說」。另一位作者每把故事進展推進一小段,就穿插大量的內心戲(話),到頭來,內心戲的內容大概和劇情進度差不多份量。

  看過有網友說,網路小說貼近真實生活,原因之一有可能大部份的網路小說偏愛用第一人稱來撰寫,那些心裡話可以引起讀者的共鳴。雖然這是第一人稱的優點,但有時會不小心過量了,變成劇情乏善可陳(三兩句就可以交代完的簡單程度),反而充斥無所不在的內心戲。

  若非必要,我還是比較喜歡全能全知型的第三人稱,寫起來痛快點。大家閒來沒事,可以觀察不同人稱的表現方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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