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如何開始-人稱】


1. 選擇適合該故事的人稱。

  這句有點像廢話,卻又滿中肯的。事實上,選對了人稱,等於是一首曲子選對了合適的樂器,份外有味道。當然每一首音樂都能用各種樂器去呈現,不過,有些旋律用吉他演奏偏偏就多了那麼一點Fu;有些用鋼琴彈奏就更加行雲流水。「人稱」之於一篇小說也是有同樣的功能,不論是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小說一定都能夠寫得完,差別就在於文章給人的感受。


2. 第一人稱:我

  如果想要凸顯故事中「我」以外的角色之特色,那麼就滿適合選用第一人稱的。為什麼呢?因為通常文章裡的那個「我」很容易被讀者忽略這角色有什麼樣的獨特之處,甚至連「我」的名字都不太熟悉,畢竟「我」是一位敘述者,必須負責將事情的經過、所遇見每個人的模樣和個性都交代出來,相形之下,「我」的特色就會比較隱身幕後(除非這角色真的是鮮明到不行)。

  舉個例子,當初我在構思《心跳》這本書的時候,曾經考慮過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但後來被打消念頭了。因為我想在故事一開始就強調出方小楓這位轉學生的搶眼之處,她的長相如何、她為什麼一開始態度如此不和善、她對蔚的敵意從何而來等等,我希望讀者可以被我導入翻開第一頁就注意到方小楓這個人,所以決定從第一人稱的「我」代替讀者來觀察方小楓。


  優點:較容易牽引讀者感同深受。

  缺點:無法寫出其他角色的情況。


  使用第一人稱寫法的優點是,讀者很容易把自己代入那個「我」的角色中,進而能夠更同步地感同身受,最能引起讀者這般的共鳴:「好像身歷其境一樣」、「簡直說到我心坎裡了」。

  當然它也是有缺點的,從「我」的視野去看整個故事難以客觀,更不可能全方面掌控故事所有的角色及時空。因為那個「我」無法得知其他角色的心理,最多只能猜測對方好像很難過或很沮喪,但絕不能使用肯定句。當那個「我」人在台中,也不能知道身在台北的其他角色發生什麼事,最多也是憑猜測或是聽別人轉述,在文字描寫上絕對要避免寫成那個「我」什麼都知道一樣。

  第一人稱的視野是狹礙的。



3. 第三人稱:他/她

  第三人稱的寫法理所當然地擁有第一人稱所欠缺的優勢,它適合需要做多種或全面性交代的劇情。

  以《是幸福,是寂寞》為例,由於女主角子言和男主角海棠的身家背景差異太大,海棠不是學生,他們在生活上可以說幾乎沒有交集,因此如果我以子言作為「我」來撰寫故事,恐怕會很難把這位重要的男主角交代清楚,包括他正在做什麼、他內心有什麼掙扎、在子言看不見的背後他有怎麼樣的表情等等;另一個考量是,子言某方面滿遲鈍的,如果拿她當第一人稱來寫,我更沒辦法說明柳旭凱對她的心情以及詩縈那細膩的思緒變化。


  優點:能像導演一樣掌控一切。

  缺點:較不能讓讀者感同深受。


  選用第幾人稱沒有對錯或好壞,只有適不適合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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